TOP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如何处理
编辑:Iamyou | 时间:2016-06-27 | 浏览:2703次 | 来源: 网络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如何处理

  继承法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且由于孩子出生后还有抚养、教育问题,可依法应予多分。

  如何理解“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是,该份额原则上应按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确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留继承份额。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如何处理?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只有活着出生的,其权利能力即可实现,才能与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此外,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分享到: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冷冻胚胎能否进行继承? [下一篇]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起诉及举证

网友评论

相关栏目

新法速递 刑事辩护 房屋拆迁 债权债务 公司法 交通医疗 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推荐律师

王永仓

18995403636

施琪

15026780747

刘睿

15000876147

李军

18917186208

冯梦实

13916309023

宋玲娣

13564200605

秦甜甜

13472727497

吴勇

15682018695

毛亚金

15009642436

最新文章

· 夫妻闹离婚妻子拿出90笔借条 法院判决丈夫不..
· 离婚协议书中违约条款的法律适用
· 当爱已成往事:那些发生在离婚之后的财产纠纷
· “假离婚”背后的法律雷区
· 婚姻担保协议,保婚姻还是保财产?
· 关于离婚案件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解答
· 西安长安区离婚需要摇号系恶政
· 离婚后子女的探望权主体

推荐文章

· 离婚纠纷案:妻子带着孩子与网友偷情长达一..
·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
· 结婚与房产证:谈钱真伤感情
· 自动离婚的法律误区
· 丧失生育能力是否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结婚的十个基本常识!你不可不知
· 法定继承——你必须知道的35条重要法律知识
· 还在为丢结婚证而发愁吗

Copyright 2013-2016 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3004283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50001    技术支持:重庆法云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