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是因为年幼的女儿夜间喧嚷,决然的爸爸竟以绑缚、封堵口鼻的方法来处理“费事”。昨日,外来男人胡正魁因成心杀人罪,在市二中院被判入狱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据胡正魁的老婆汪某介绍,胡正魁脾气欠好,2012年12月,女儿胡珍珍来沪同爸爸妈妈日子后,汪某和女儿就常常被胡打骂。胡正魁打女儿时,连汪某都不敢阻碍,也不敢和其别人说,惧怕自个被打。而女儿被打的缘由之一,即是她常常踢被子致使伤风和哭闹,影响了胡正魁歇息。从2013年3月份开端,胡正魁爽性在晚上睡觉时,用绳子绑住女儿,并用胶带、纱布捂住女儿的嘴。
4月2日23时许,胡正魁用布条对胡珍珍施行绑缚、哑铃固定,并用纱布、通明胶带封住口部的方法,以避免胡珍珍哭闹、踢被子。但到次日清晨,胡正魁发现仍无法阻碍胡珍珍哭闹,便用手掐胡珍珍的颈部。次日6时,汪某醒来后发现叫胡珍珍没有反应,双眼也闭着,夫妻二人便将女儿送至医院。此刻,胡珍珍已无呼吸和心跳。经判定,胡珍珍是被别人捂闷口鼻、压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医护人员报警后,警方将胡正魁捕获。
法院以为,胡正魁的行动构成成心杀人罪。因其事发后采取了活跃的抢救办法,到案后照实供述了自个的罪恶,遂做出上述判定。 (罗剑华)